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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天的奔波,我照著在網路上訂的民宿給的地圖,到了share house。
一進門,髒兮兮的地毯,壅擠的房間傳出陣陣潮濕味,廚房的吵雜聲傳來陣陣油煙味。
:不好意思請問房東在嗎?
不在喔。
我跟幾個亞洲女孩借了手機打電話給房東,告訴他們我已經到達。
房東告知我去另一間房,那邊有一個空床。
另一間屋子,進門就是兩個親切的台灣人正在玩LOL。
和他們小聊了一下後,我洗個澡,就累的睡著了。比利時和澳洲時差十個小時,要調整不是很容易。
晚上房東來時,發生了一件不太愉快的事。
照約定我要繳押金跟第一周的房租,我付了錢,請房東寫一張收據給我。
房東臉馬上變的不太愉快,說他從來不給收據的。
我和房東說,我只是想要一張已付費的證明。以防萬一如果您忘記至少我可以說明我已付費了。
房東說,那所有妳租用的棉被整頭廚具桌子椅子數量多少你都寫清楚不然就不要用。
我說,我並不是要跟您簽房租契約或甚麼的,只是要一張付款的證明而已。
房東說,我出租四間房子每天五六十幾個人每個人都來跟我要收據那我根本做不完。
"妳要住就相信我,不然就離開。"
"對不對?不用搞得那麼麻煩,我這裡都有紀錄的阿。"
情勢無奈下,我只好跟他妥協。
澳洲的第一天,我既疲倦又不安,好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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